5月5日上午,为进一步促进《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在全市的贯彻实施,根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家宏带队开展《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现场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检查了太仓市东润物流园、五洋广场商业楼宇、全家连锁超市、天镜湾商业广场等农村集体资产联合发展项目,详细了解相关集体资产的类型、规模、收支、交易、股份分红、第三方代理等具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出台了《关于高质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探索实践联合抱团、产业带动、融合发展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太仓模式”, 进一步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的规范管理和发展壮大。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工作上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积极成效,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发展农村集体资产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营造依法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考核评价制度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要进一步坚持创新发展,不断开辟集体经济新的发展领域、新的发展模式,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