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全面推行村级集体非现金结算
到去年底,张家港市18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集体总资产超过180亿元,2016年村级稳定性收入近16亿元、村均925万元,除了村干部工资薪金外,村均公共开支达400多万元。而村级开支的主要模式是银行转账与现金结算。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结算,容易造成监管失控,诱发现金使用不规范甚至资金挪用、贪污等腐败问题。如何管理好村级资金就成了张家港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亟须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近日,张家港市正式出台《张家港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非现金结算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又一率先创新举措,其中一大亮点是在实行公务卡结算试点基础上,取消村级现金支票使用,明确村务活动除了必须的现金开支通过备用金结算外,资金往来必须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进行,全面实现村级开支非现金结算。非现金结算是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通过银行转账和村公务卡形式支付村级应付款项的资金结算方式,全面取消签发支票支取现金业务,除少量必须由现金支付通过备用金开支外,其他资金往来结算全面实行非现金结算,实现集体资金往来可留痕、可查询和可追溯。《办法》规定,银行转账主要是工程项目建设、经营性投资、大额资产(办公用品)购置、大额公务活动费用等支出;村公务卡结算范围包括办公用品、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协作费和零星购买支出,以及其他可以使用刷卡支付的支出;备用金结算范围则包括救灾、救急、救助、帮扶和走访慰问等特殊情况,单笔消费在500元以下且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快递费、过路过桥费等零星村务支出,以及500元以下的一次性劳务报酬等。村集体备用金额度,原则要求最高限额不超过2万元。
张家港市村级非现金结算管理的最大特点就是彻底取消了现金支票的签发和使用,从源头上控制了村级现金结算,提高了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同时,村务开支改成公务卡结算后,规定村务卡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每一笔业务第一时间由银行短消息发送至相关村干部,既方便支出核对,又能互相监督。此外,办法加强了村级非现金结算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非现金结算流程。(张家港市委农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