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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集体经济组织实施非现金结算
发布时间:2017-08-28     浏览次数:     来源:

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使财务结算更透明,园区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进行深化改革,重点实施非现金结算。主要措施:一是严格收支两条线。明确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经营性资产租赁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均需在规定时限内解缴到指定账户,统一监管。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主要涉及人员工资发放、物业开支、办公经费报支、工程项目付款、股红发放等,均统一由银行转账或打卡至收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或动迁居民银行卡,对于先行垫支的小额办公费用和突发性支出,均直接支付至个人银行卡上,杜绝个人代领代发。二是规范财务制度。为切实强化财务管理,园区要求各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完善了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等十多项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对非现金、公务卡结算管理等作了明确要求,明确日常公用支出不允许现金支付,全部使用银行卡进行消费和转账结算,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使用现金支付不超过1000元,报销通过个人银行卡结算。同时,规定每个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现金库存不得超过2000元,超额部分必须解存银行。三是严格审批流程。规定每个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支出采取限额管理和分级审批方式,分类制订规范化审批流程。对自主管理型的社区集体济组织,小额正常性支出及付款统一由经办人、分管领导、财务、领导签字后直接通过银行打卡支付至收款单位结算账户和收款个人的市民卡或工资卡,涉及大额和非正常性支出的均由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董事会集体讨论,参照政府采购办法实施。对统一委托管理型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街道财务管理办法,采取公司化财务制度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年中有监管、年末有审计,在预算内除人员开支外,每笔开支均按“一事一批”制度,提前预报,经逐级审批后再予实施。四是做到公开留痕。除按季度对社区集体财务进行公开外,所有资金款项支付均通过银行系统支付,转账记录随时可查,全面形成过程留痕。

苏州工业园区通过实施非现金结算,切实增加了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流向和使用的实时跟踪监管,有效杜绝了随意付款和坐收坐支、个人截留占用发放资金甚至贪污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了社区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